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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2025-04-11 15:34:00|作者:管理员|查看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坚持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做到会前有通知、有提纲、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报告。

三、会前5天把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事先通知每个成员,每个成员要按照议题根据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

四、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单位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活会质量。避免把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和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

六、召开群众座谈会或民意测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通报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对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做出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党委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