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 快乐的寒假到来了 , 想让你们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吗 ? 那就快点来做做这些有趣的作业吧!
1、拿起手中的相机,去观察你们周围的人、物、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用各种形式去表现,去创造。要有意境,有涵义哟!
2、调动你所有的脑细胞,制作一个有创意的PPT作品。
3、手绘,四格漫画(详见附件),优秀作品将作为教师上课案例,供其它同学学习。
请同学们将完成的作品发至电子邮箱:67561227@qq.com
附: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部分内容
(一)“评选类项目”是指 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项目设置 为:
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
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
(二)相关要求
1. 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应反映“校讯通”应用服务(相关信息见活动网站),作品容量在5MB以内。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利用三维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象,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 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应反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相关文件见活动网站) 。 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3)网页设计制作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4)手机动漫创作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使用角色、色彩、场景、动作、音效、叙事等动漫艺术语言完成的、并适合在手机终端播放的动漫作品。包括手机多格漫画(连续播放四格以上)和手机动画。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等手法来体现主题内容。
提交的播放文件格式为SWF、3GP、MPG、AVI或MOV。应提交两份文件:一份为播放文件,分辨率为240×3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一份为原始文件,分辨率不小于720×576像素。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5)微博英语创作(另行通知见电脑活动网站)。
3. 作品报送
(1)普通作品以省为单位报送,每省限额报送70件(小学组20件,初中、高中组各25件,包括“健康教育”主题动画作品5件)作品参加全国评比。请于2012年4月11—18日期间登录“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刻录作品光盘,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到“电脑活动”组委会。
(2)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以“我和‘校讯通’”为主题内容的手机动漫创作作品,参赛学生可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4. 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3)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4)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