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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洞山中学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8-01-04 00:00:00|作者:汤伟|查看

各团支部:

为在广大团员青少年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校团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中学生,且入团一年以上。

二、 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4.勤于学习,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动和帮助其他同学求知上进,赢得广大团员青年及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 评选表彰办法

1.评选推荐以团组织为单位,充分尊重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师生共同评议。

2.推荐名额:七、八年级每班一名,九年级每班两名。

3.认真填写申报表,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4.经学校审定后,将对优秀团员予以表彰。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扎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洞山中学校团委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