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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山中学2009“趣味科技智能”竞赛规则及评分细则
2013-01-09 00:00:00|作者:管理员|查看

洞山中学 2009 “趣味科技智能”竞赛规则及评分细则

一、 参赛选手要服从大会纪律,尊重评委工作,严禁干扰评委及主持人工作。

二、 进行文字题回答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估计题不得超过 90 秒,动手题不超过 5 分钟。评委及主持人可视情况酌情改变。

三、 抢答题应在主持人念完题目并宣布开始后可抢答,否则将扣分。

四、 竞赛项目分值设置

1 )必答题每题 10 分,答错不扣分。

2 )估计题:估计值在实际值一定范围内即可得分。如都不在范围内取最接近的前三位加分,情况由评委定夺。分值为 10 分。

3 )动手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都加分。如都不能完成则延长时间取前三名者加分。

4 )抢答题正确得十分,不正确扣十分。抢答违规者第一次将予以警告,两次违规则扣十分。

五、决赛

获取决赛资格是取得第一轮比赛的总分前六名。如有分数相同先进行第六名角逐,将进行加试两道必答题。

六、 奖励细则

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大赛可设鼓励奖。

七、附注:

1 )评委、主持人可应选手要求作点评,但须经同意。

2 )评委、主持人也可对部分选手回答情况直接点评。

3 )如有争议,将由校科技领导小组裁定,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仲裁权归领导小组。

组长:徐校长 组员:童大信

八、 评委及主持人选拔由组委会挑选。

九、 班级安排:由组委会、年级组、班主任共同组织。

洞山中学科技活动小组

2009 5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