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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
2016-05-11 00:00:00|作者:管理员|查看

党总支工作制度和 职责

党总支工作 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卫生局党组的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努力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讨论决定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关系全局性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

( ) 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 ) 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 )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以及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 ) 协助党组管理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中层干部以及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

七、领导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加强与非党干部合作共事 , 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 ,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总支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三、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坚持党“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和本支部的工作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表彰先进,鼓励和支持职工奋发向上,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为医院的改革与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积极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作,重视在一线工作骨干和知识分子中吸收优秀人员入党。

七、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教育,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本单位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八、关心群众,积极支持开展适合本单位的文化娱乐活动,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小组工作职责

一、按照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四、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

1 、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会议,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负责抓好党总支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总支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作用。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4 、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总支成员和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 、与党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修养,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统战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6 、负责完成局党组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因公外出时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 、协助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 、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改选的组织工作。

3 、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4 、根据党总支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5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 、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妇联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 、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本院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 、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1 、协助党总支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局纪检监察和党总支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 、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 ,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3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 、经常向党总支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 、协助局纪检监察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案件。

基层党支部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传报集体领导作用。

二、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1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 、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5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五、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1 、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 、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 、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 、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六、党小组组长的职责

1 、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2 、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的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活动,保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3 、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 、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 、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

6 、积极协助支部作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总支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党总支工作会议精神。

二、制定站党总支各时期政治学习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及时掌握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活动。

四、认真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执法廉政教育,完成每年统计报表及评选工作,完善党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党内文件的登记、传阅、督办,文档的整理、保管。

六、落实好年度内党员考核评议及选先评优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察、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各支部的入党申请人培养及组织发展工作。

八、负责老干部、退休职工、统战、双拥、民兵、工会、职代会管理和具体工作。

九、完成党总支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总支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 协助总支书记、副书记开展工作,起草总支工作计划,完成总支年度工作总结。

2. 协助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支部换届选举、组织发展等工作。

3. 协助总支书记、副书记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各项党务工作会议记录,三秘文件及党务文件的传阅。

4. 负责党总支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党总支文档及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保管和登记。

5. 做好党总支会议记录、大事记整理工作。

6. 做好党员的鉴定,编好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的统计工作,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7. 做好党员发展对象政审的具体工作。

8. 审核下辖各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相关材料,指导下辖各支部的具体业务工作。

9. 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并将重大问题报告领导处理。

10. 按照党总支要求及时准备好“三会一课”的相关工作。

11. 负责党员表彰和党员处理等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12. 完成党总支交办的有关督促检查工作。

13. 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

一、做到党支部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不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和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遵纪守法。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交心通气制度、请销假制度,并能认真遵照执行。

四、全年召开 2 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会前报告市委组织部、市纪委,会议讲究质量,记录详细,会后有总结。班子成员同时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

五、搞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并按规定的程序讨论、呈报干部任免,材料报送齐全、及时。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整体作用发挥好,战斗力强,工作效率高。党政班子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领导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或解决实际问题,全年不少于 100 天。

六、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党员按月按标准交足党费,无漏交、少交现象,按时上缴。党费管理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支部逐月有登记,半年有公布。

七、支部建设成为本单位典型,作风明显好转,争取党员活动有声有色。

八、认真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妥善解决好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的生活困难问题。

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认真抓好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一)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及党员目标管理细则进行个人总结;

(三)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召开群众座谈会,请群众评议党员。

(五)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凡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的,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交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机要邮政转递。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党员外出学习或进修等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

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三、建立联系群众督查制度,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工作制度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党员向自己的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是党员的义务,党的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义务。建立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有利于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上下沟通,提高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意识,有利于统一认识、增强战斗力;有利于坚持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保证本支部建设的正确方向和促进年度任务的完成。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 请示制度

1 、凡是规定必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项,必须先请示,征得上级同意。

2 、凡属职权范围外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

3 、凡属下级向上级请示的工作,要按照工作分工逐级请示,不得越级;

4 、支部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把上级的指示精神传达到所需传达的范围,以便正确地组织实施。

二、汇报制度

(一)党员汇报制度

1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本人联系党外群众的工作情况以及被联系人的思想、工作等情况,需要党组织解决的有关问题,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2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方法是:

①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党员在会上进行汇报,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原则上每 1 个月一次书面汇报,每半年一次书面总结。

②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③党员对自己或他人思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④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4 、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二)党小组汇报制度

1 、党小组应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以下内容: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或新问题。

③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④党支部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2 、党小组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方法:党小组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由党小组长进行汇报。

(三)党支部汇报制度

1 、党支部向党总支定期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加强党支部对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领导的情况,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③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④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

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的候选人名单、选举方式、选举结果;

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

职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情况;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评选和奖惩情况。

⑤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⑥党总支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⑧对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的领导情况。

⑨党支部今后工作的建议。

2 、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的方法: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1 、党支部工作必须健全制度,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针对汇报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

2 、党员要提高执行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3 、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需请示报告的事项坚持逐级请示、报告,杜绝超越权限自行其是的现象。

4 、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做到简明扼要。请示、报告问题要做到思想端正,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歪曲和编造。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必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 、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2 、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 )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 )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 )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 )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 )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 )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 、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 )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 )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 )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 )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4 、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 )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 )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 )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 )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5 、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 )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2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讨论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间向党员公布。

4 )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5 )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6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大会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暂时休会,让大家再酝酿一下,然后再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情况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

7 )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1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 )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 )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

3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 )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科研、行政业务以及各项学习和训练任务的完成。

5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

6 )关于选拔干部及党员的奖惩。

7 )关于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2 、支部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

1 )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

2 )充分发扬民主。开会时要提倡“群言堂”,使支委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防止个人武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支委们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在讨论中,遇到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若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方属有效。因委员外出等原因,支委会会议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 )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不要事无巨细,把什么都拿到会议上讨论,也不要一下子研究讨论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

4 )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以供上级党组织查考。

5 )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的内容

1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 )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 )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

5 )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7 )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8 )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9 )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2 、党小组会会期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强次数。

3 、党小组会要求

1 )选好会议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因此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也要考虑单位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

2 )确定会议内容。会前,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相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 )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时间和内容后,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党员,做好准备,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议上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定。

4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发言,如果是学习讨论,要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要注意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5 )做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便于今后党员贯彻执行。

6 )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存,党小组会结束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进。

四、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支部自己组织上党课。

(一)准备工作

上级党组织上党课时,注意做好配合工作。一是要在上党课前协助上级党组织对本支部党员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找出党员思想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党课的针对性更强。二是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党课的安排,及时通知党员准时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到课率。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要按要求组织党员讨论。三是要注意收集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包括提高党课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支部自己上党课时,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二是要编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基本国情的教育,经济发展战略的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要围绕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支部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课本或提供的教育材料,确定讲课内容。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三是落实好党课教员。党课教员除支部委员要主动承担外,要选择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讲课能力的同志担任,也可适当聘请先进人物,优秀党员或上级党组织同志担任。四是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的形式、社会调查的形式、知识测验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党课教育内容

1 、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理论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员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以之观察和处理问题,克服唯心论和形而上学,反对僵化思想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做一个自觉的清醒的革命者。

2 、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教育。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不同的内容,现阶段要突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各项方针、政策教育。要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在当前要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进行基本国情教育,经济发展战略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教育,以及国内国际形势教育,使党员既胸怀远大目标,又立足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完成党交给自己的任务,为加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 、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的和现阶段总任务,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的团结和统一,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作风,以及党员义务和权利,等等。使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组织观念,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贡献自己的一切。

党课教育内容,是通过党课教材体现的。教材可采用统一的课本,也可自己编写。

党费收缴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1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2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 5 %; 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 %; 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 5 %;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

3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按 0 5 %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的按 1 %交纳党费。

4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 1000 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9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10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2 、本规定自 2008 4 1 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议事决策制度

一、医院的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在议事决策过程中,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一般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三、医院的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人事调动、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设备和药品采购,以及其他重大决策等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四、凡涉及职工群众民主参与的事项,凡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凡需职工群众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事项,凡涉及医院改革、建设、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也必须在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和医院工会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五、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之间的关系,不允许任何领导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严肃议事决策的纪律。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医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 、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沟通思想;

2 、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查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与帮助;

3 、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

4 、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得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露。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根据上级规定,党支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若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上旬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一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 、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4 、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 、按照班子分工,落实分管工作的情况;

6 、上级要求召开的专题生活会的内容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 、党支部、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一般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作好会议准备。

2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①确定会议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根据单位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②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支部办公室收集汇总。党支部可由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③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以口头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通知支部委员。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班子成员,以便做好准备,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3 、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①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②会议分别由党支部、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③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④与会人员发言,在进行自我汇报、检查的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意见转告缺席人;⑤由主持人将会前收集征求到的群众对班子或成员的批评意见、建议在会上反馈。⑥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4 、民主生活会落实阶段的工作程序。①落实整改。对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会后要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也要主动整改,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②及时汇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由支部书记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口头汇报。③民主生活会的记录会后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理论学习制度

一、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是建设学习型医院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可靠保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拒腐防变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严肃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先请假。

三、提倡每个领导干部和全院职工坚持每天读报学习,听新闻,关心国内外大事。

四、共产党员的政治学习,与非党员的学习坚持有分有合;每月的专门学习,按医院党支部“三会一课”要求执行。

五、理论学习的方法主要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小范围研讨学、理论学习报告会,以及党支部推荐学习书目、印发学习资料、网上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法。

六、干部理论学习主要抓好三个层面——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全体党员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中心组学习根据内容可以扩大到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由党办具体负责,包括拟定计划、做好安排、通知、考勤、记录、组织辅导、提供下发学习资料等。

七、理论学习内容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时事政治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先进经验和事迹、重要的法律规章等。

学习安排上,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为了提高效率,减少集中次数,除单独组织外,也可以结合院周会学习。

学习方法采取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业余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以及上下交流等形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学习笔记包括学习摘要、学习心得,中心组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每月不少于 2 篇。

八、坚持“学精管用”原则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结合医院改革发展和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选学有关内容。在把握理论精髓,加强党性锻炼,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学习成果发布会,互相交流学习体会,以促进党员干部队伍及全体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党总支书记任中心组组长。组长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二、由党办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拟订、学习事项的通知、学习资料的准备和学习情况的记录和其他服务工作。

三、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与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同时,要重视学习经济、科技、管理、法律、历史以及以及时事政治、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和与医务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

四、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天。每次集中学习应提前三天将学习内容、时间、地点、思考题等通知每位成员,保证学习效果。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有事请假,不准无故缺席。

五、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以自学为主,以学原著为主,坚持写读书笔记,每个成员每年不少于 12 篇。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行工作,是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位任务,要努力在全院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通过有针对性的、有医院特色的、经常性的工作,落实到引领医院和谐进步,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上来,以推动医院科学发展。

一、思想政治工作体制

1 、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院党总支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计划、方案。每季度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要求。医院每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

2 、院长和各医疗科室主任和行政科室科长主要结合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院、科行政负责人中要有人分管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必要经费的落实。

3 、党支部是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着重抓好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心,分析职工的思想情况,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任务并定期进行检查,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 、建立一支专、兼相结合的、精干的、相对稳定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者,包括党务干部、行政管理部门及工、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主要指各级党组织兼职干部,兼职宣传员、通讯员。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

1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引导党员群众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实践。

2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院情教育、传承百年文化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增强医院改革的信心。

3 、坚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全社会改革创新意识,引导医职员工自愿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民族振兴,医院发展的实践,把个人理想抱负化作励志图强,创造斩新业绩的实际行动。

4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医职员工自觉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三、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1 、基本方法

一般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典型示范推动一般的方法;自我教育和互相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以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方法;以理服人和以情感人相结合的方法;耐心说服与严格组织纪律相结合的方法;预防为主与积极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的方法。

2 、辅助方法通常有思想信息获取、思想信息分析、思想政治教育决策、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调节与总结四种方法。

干部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与内容

1 、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每年 1 2 次,目的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谈话内容是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换看法,了解情况,统一思想。

2 、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的谈话:原则上按照分管工作范围进行。一般每年不少于 1 次。目的是增进了解,加强合作。谈话内容:科室工作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商讨解决的办法。

3 、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任职前谈话:目的是加强干部的教育。谈话内容:任职前教育,分析优缺点,提醒注意点。

二、谈话要求

1 、开展谈话,必须事先作好调研,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谈话时态度要诚恳,双方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观点不同时,允许个人保留意见。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属于原则性、重要事项的谈话必须 3 人以上参加。院领导成员就谈话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必须在廉政记事本上有记录。

2 、谈话有利于交流、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并消除误解隔阂。院领导成员欢迎职工反映问题,提意见,随时可接受职工的谈话要求。谈话人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正确对待反映的问题和提意见者,维护上访人的权益。违反纪律且出现不良后果者,将按党纪政纪处理。

3 、属于诫勉谈话对象的,按对干部谈话诫勉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进行。

发展新党员制度

1 、确定发展对象:先由党小组按党员标准和本人表现进行讨论。从培养二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发展名单,党支部在集中各党小组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发展方针和党委的要求,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2 、对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凡是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低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3 、发展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 、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群众意见、政审等情况,认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后,经党小组讨论,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写出综合材料,报党办审查。上报材料包括:①申请人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③个人小结及各个时期的思想汇报材料;④党小组意见;⑤党内外群众意见;⑥政审材料;⑦党支部意见。党办经过认真调查和考核,对是否同意发展以负责的答复。审查合格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负责履行入党手续。

5 、办理入党手续,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召开支部大会应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通过后,党支部应及时填写支部大会意见,并将《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报党办。

6 、党办接到支部上报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后,要认真进行审查,再按照规定提请党总支指定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等情况填写谈话人的意见,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汇报。提交党总支集体讨论表决通过。

7 、党总支批准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党办应及时通知其所在支部。

发展党员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 8 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 、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 8 人,不够 8 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 、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 、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 、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 、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 、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 、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 、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 、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 、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 、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 、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 2 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 总支 >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 、唱国际歌;

2 、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 、新党员宣誓;

4 、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 、党员代表讲话;

6 、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 、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 、党小组提出意见;

3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 、支委会审查;

5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 、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 、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的手续:

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 )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 )支委会审查;

5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 )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讨论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支部书记要同新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新要求,鼓励转正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作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期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他们,不要气馁。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程序

推优入党,是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这项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 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 100 %通过 " 推优 " 程序;党组织发展 28 周岁至 35 周岁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 推优 " 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基层具体步骤是:

1 、推荐前教育。

普遍地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这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

2 、确定推荐对象。

1 )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 )团支部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填写《“推优”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3 )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 推优 " 工作可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时集体进行。

3 、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1 )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 )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

1 、凡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同志,其所在支部均应将其列为培养对象。党支部应有专人与该同志联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养教育,使其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一般先由党小组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对照申请人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提出推荐名单,最后由党支部研究决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对已不适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应由党小组提出意见,支委会讨论决定,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组织有关活动和党课教育,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支部应落实 1-2 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并为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 、党支部和党小组应每季听取一次培养人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同时将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一般每季度填写一次。

5 、培养成熟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由各支部推荐,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党校进行专门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小结和考试,并将学习小结和考试成绩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6 、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调动工作,党支部应及时将申请书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积极分子入党前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范围:主要是已经过二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凡没有经过培训者,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发展入党。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扩大培训范围。

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通过学习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端正入党动机,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着重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培训时间:每年在第一季度进行,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一般不能少于五天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

四、培训的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党办室负责,统一参加省直工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

五、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各支部要保证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结束后,要对参训人员进行成绩测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学习情况,党组织要作为考察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培训要认真做到:保证时间,作好记录,内容充实,方法多样,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1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间。

2 、新党员入党后,党支部要向他们介绍支部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入本支部党员花名册。

3 、支部委员会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列入党支部的议事日程,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听取党小组的汇报,分析、研究和评议预备党员的思想情况和工作表现,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

4 、建立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的制度。预备党员一般要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争取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5 、指定联系人:党支部可指定 1-2 名预备党员的原介绍人或其它正式党员,作为预备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人,负责了解预备党员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和政治表现,帮助预备党员提高觉悟,克服不足。联系人应将预备党员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6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写出转正申请,汇报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转正理由和态度、今后努力方向等。党支部应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召开支部书记大会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形成支部决议后,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办公室。

7 、接到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后,组织部门应负责进行考核和审查。对符合转正手续的,应提前交党委研究审批。

8 、预备党员经党委讨论批准转正后,党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其所在支部通报。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并指定专人进行一次谈话。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党纪法规、行政监察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方法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第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领导班子责任和成员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第二章 责任考核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党总支统一领导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建立由党支部、纪检监察、行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领导,组织对各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

第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院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责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科级以上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分管中层以上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

一、党总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计划和总结,分别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委、纪委。

二、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本部门年度总结并报院党总支。

三、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列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规定,需要给予组织处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处理;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七、对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抓得不紧,未按上级部门部署积极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以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相应的组织处理。

八、违反医院党总支《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方案》精神,对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办理,造成损失的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九、对群众反映强烈,疑点很大,但一时难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可先采取调离、免职等组织手段进行处理。

十、凡部门发生大案、要案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取消该部门集体荣誉称号,当年不能参加单位集体荣誉评比。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条 有下列渎职、失职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在经济上予以赔偿损失和罚款。

一、基建、维修特别是重点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在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和管理中严重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挪用、侵占、截留医院资金,情节严重的。

四、设备仪器使用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院、科领导干部。适用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按《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