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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山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3-02-17 18:52:08|作者:管理员|查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2年洞山中学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我校向区教体局上报今年招生数及本小学毕业生数,由区教体局下发我校对口小学的招生指标。

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等实行全程公开,阳光操作

坚持“统一、规范、公平”的原则。我校按区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杜绝违规招生。我校不以“特长班”等名义招生;不采取入学考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不以办学特色和兴趣培养作为招收特长生的依据;不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擅自调整“阳光分班”结果。

三、招生入学

(一)按区教体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洞山中学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划定服务片区范围招生。七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每班50人以内。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及条件

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田家庵区小学毕业推荐方案,公示对口小学推荐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并以公示名单办理初中新生入籍。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22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资格。严格把关小学对口推荐学生,严禁同城借读。

(三)确保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

全面落实《淮南市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办法》,执行区招生办的安排,做到“三个一样”,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转入我校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

学校加大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力度,摸清底数和个案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一人一案”,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政策照顾人员子女按照不同情况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和资料,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的,需提供服役单位证明。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需提供市政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人才引进证明。

(七)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加大学生电子学籍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严格实行“一生一籍、人在籍在、籍随人走”,严禁虚设班级和人籍分离。规范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将家长填写的新生信息确认材料复印存档,作为学生纸质档案。对无身份证号码入学的学生材料予以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将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办理转学,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为学生新建学籍。

四、工作要求

继续执行“阳光分班”。

我校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参加教体局组织各校进行的“阳光分班”。我校会第一时间把招生及分班结果向社会和家长公布,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洞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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