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与宗旨
为了培育“五育融合,个性扬才”的学生,表彰表现卓越、才华横溢的学生,我校决定举办“洞山之星”评选活动。本方案旨在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
4.参加过学校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已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干等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军
副组长:童大信、魏士军、李亮
组 员:刘宝玉、方荣、汤伟、许雪雷、杨蕾、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1. 评审团主席:由校领导担任,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 综合素质评审(30分):由政教处、教导处负责人及班主任担任,负责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志愿服务评审(20分):由团委书记或大队辅导员负责人及班主任担任,负责评估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情况。
备注:成员应遵守回避原则,本班参评或有直系亲属参评的不得担任评委。
四、面试内容与形式
1. 自我介绍(10分):学生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特长和荣誉。时间不超过2分钟。
2. 综合素质展示(40分):评审团针对学生的自述报告,体现五育并举发展情况,针对材料真实性询问细节或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学生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参与评选的学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2. 评审过程中,评委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
3. 对于获奖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励,并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以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淮南市洞山中学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