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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山中学评审“洞山之星”材料和面试方案
2024-01-08 11:42:48|作者:政教处|查看


一、目标与宗旨

为了培育“五育融合,个性扬才”的学生,表彰表现卓越、才华横溢的学生,我校决定举办洞山之星”评选活动。本方案旨在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

4.参加过学校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已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干等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领导小组

  长:王洪军

副组长:童大信、魏士军、李亮

 员:刘宝玉、方荣、汤伟、许雪雷、杨蕾、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1. 评审团主席:由校领导担任,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 综合素质评审30:由政教处、教导处负责人及班主任担任,负责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志愿服务评审20:由团委书记或大队辅导员负责人及班主任担任,负责评估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情况。

备注:成员应遵守回避原则,本班参评或有直系亲属参评的不得担任评委。

、面试内容与形式

1. 自我介绍10:学生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特长和荣誉。时间不超过2分钟。

2. 综合素质展示40:评审团针对学生的自述报告,体现五育并举发展情况,针对材料真实性询问细节或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学生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注意事项

1. 所有参与评选的学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2. 评审过程中,评委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

3. 对于获奖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励,并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以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淮南市洞山中学   

2024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