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洞山中学第二届“洞山之星”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4-9年级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洞山中学第二届“洞山之星”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评选,树立优秀学生榜样,激励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共同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在校4-9年级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
4.参加过学校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已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干等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评选流程
1.学生自荐:学生根据评选标准,撰写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情况、特长表现、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内容。
2.班级推荐:各班级根据自荐情况,推选出本班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每个班级可推荐1名候选人。
3.年级评选:各年级组织评委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年级优胜者。4-6年级每个年级推荐3名候选人;7-9年级每个年级推荐4名候选人。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委对各年级优胜者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洞山之星”。每个年级组评选出1-2名优秀学生为年度“洞山之星”。
5.校内公示:评选出来的“洞山之星”候选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人选。
四、表彰与奖励
1.学校将为“洞山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学校将组织“洞山之星”进行事迹宣传,促进全校学生共同进步;
3.学校将积极向市区推荐“洞山之星”参评各项荣誉,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展示机会。
五、活动组织与实施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评选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淮南市洞山中学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洞山中学第二届“洞山之星”推荐要求
附件2:洞山中学第二届“洞山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