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学校的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各项指令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二、代表党组织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负责制,做好保证监督作用。
三、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党委工作计划,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常检查、定期总结。
四、抓好“三会一课”,主持好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凝聚力工程的建设,通过了解人、关心人、提高人和其它一些激励机制,把全校教职员工紧紧凝聚在一起,形成合力。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施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的制度。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传达党内外的重要文件和决议,并监督贯彻执行。
七、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优秀的教职工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八、加强对“工会、团委、少先大队、离退休”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团结非党及民主党派人士,发挥他们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管理好学校人事工作,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关心教职工生活与健康,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