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制度
组织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坚持把党建设成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成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学校党委在抓好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同时,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要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在新的时期党员应当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刻苦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勇于同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做坚决的斗争。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以此严格要求,努力使这些条件在自己身上得以实践。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严格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坚持个人自愿申请,个别履行手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培养教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发展。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拉入党内,也不允许把符合党员条件的而本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人拒于党外。坚决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切不正之风。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1、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入党是一个人的政治信仰,必须是本人发自内心的愿望,党组织不能动员没有申请入党要求的人提出入党要求。对那些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品学兼优,政治上要求进步并自愿申请入党的师生,党支部要主动关心、帮助他们,逐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教育他们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培养对象的确定
对于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党支部要根据其表现和觉悟程度,及时把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能够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并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人确定为培养对象。支委要将确定名单向党员公布,并报学校党委。
3、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对象确定以后,党组织要抓紧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沟通党组织与他们之间的联系。
(2)吸收培养对象参加党的有关活动,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3)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4)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交一份思想汇报,征求党支部的批评和帮助)。
党支部对培养对象的考察要认真进行。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在《考察登记表》上填写一次培养记录,一般要采取写实方法来记述。党支部每半年要填写一次培养记录,着重考察培养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表现情况。
4、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原则上按上述要求执行,但对于政治热情高,工作学习表现突出的,党支部要有重点地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教育,使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尽快自觉的提出入党申请,做到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
5、为确保党员质量,培养对象要经过两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发展。
6、在对培养对象培养考察的基础上,每年制定一次发展计划。发展计划由支部提出,党委审定,并报学校备案。
二、吸收新党员
1、接收前的准备工作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广泛征求党员意见。
(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3)对培养对象的政治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审查。
(4)支部负责人找培养对象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程度。
(5)做好上述工作后,党支部讨论确定是否发展,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具备条件的列为发展对象报学校党委审查,不具备条件应继续培养。发展对象材料向党委申报的同时,党支部要张榜公布其名单,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若有意见的可向党支部或党委反映。
(6)党委审查同意后,发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履行入党手续。
2、上报组织部审查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思想汇报;
(4)外调政审材料;
(5)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材料;
(6)综合政审材料。
3、《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委要指派专人进行指导。发展对象应根据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对表中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发展对象要根据自己的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以及对待党组织能否批准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吸收新党员支部大会议程
(1)申请入党的人依据《入党志愿书》上的内容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详细介绍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3)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查情况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及实到和缺席人数(写明缺席原因)、预备党员和列席党员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5、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管理
1、申请人被批准入党后,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说明党内有关制度及预备期应注意的事项。
2、入党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教育的一种形式,这表示入党的庄重和严肃性,使入党的同志终生牢记党对自己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誓言。
3、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应认真教育和考察,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经常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共产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其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根据预备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考察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以及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等。
(3)通过上党课或举办培训班,严格组织生活,进行个别教育,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4)建立考察鉴定制度。预备党员每半年写一次思想汇报,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介绍人负责了解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帮助他们提高觉悟、改正缺点,并将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鉴定,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作为转正的依据。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提出转正申请,把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向支部作系统汇报。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最短不得少于半年。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书面报告学校党委。
5、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然后大会充分讨论,正式表决,作出决议,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