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洞山中学防止校园欺凌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严厉打击校园暴力,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提高认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建立以王洪军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每学期认真制订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法制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工作。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向全体师生作法制讲座,每学期一次。
3、抓好班队会、升旗仪式、思品课、宣传板报等一切教育阵地,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4、、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要求教师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教导处和稳安办要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心理疏导和矛盾纠纷排解问题。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法制宣传,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育人工作。
6、学校应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力度,确保人员、安全防卫设施及时到位。
7、教导处和校团委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8、办公室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防欺凌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办公室及时做好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安排,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确保正常上课期间,校园中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9、门卫人员要详实记载交接班记录和来人来访登记表,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闹事。
10、综治办要求班主任做好假前学生安全防事故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来去学校路途安全,及时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